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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由1.2万元提高到1.8万元

2017年08月17日 08:59:09    兰州晨报 记者 田玥

  8月15日,从省民政厅获悉,根据中组部、财政部有关《通知》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,我省下发了《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》,将村干部基本报酬省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.2万元提高到1.8万元;组干部基本报酬省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0.36万元提高到0.54万元(村干部年报酬的30%);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省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0.3万元提高到0.4万元。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省级补助标准由每村每年1.6万元提高到2.1万元,市县按照“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”配套补助。提高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后,我省财政每年新增支出6.3亿元。